1.質量保證期為壹年,自需方工程終驗收合格簽字之日起計算。
2.質保期內供方向需方及時無償地更換損壞件
(人為因素、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壞、自然磨損除外)。
3.需方提出問題后,在2小時內予以響應。設備出現故障后,通過通訊手段不能解決,供方接到反饋后48小時之內到達現場。
4.供方安排生產陪伴人員1名,生產陪伴人員參加過設備調試。
生產陪伴的目的在于通過不斷的講解和崗位操作實踐來強化培訓效果。幫助和加快操作人員查找和排除故障的能力從而確保產量的提高及設備的優(yōu)化。
5.質保期后供方應提供維修服務(有償)
6.如因供方原因導致在安裝、調試期間發(fā)生事故,則供方應承擔因事故而發(fā)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如因需方使用維護不當而造成設備損壞,供方負責修復,費用由需方負責。
7.在質保期外,供方確保維修備件的供應,并在48小時之內提供技術援助。
可隨時撥打24小時咨詢服務投訴電話:13512819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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